bet365提款时间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兰考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民政所、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所(市场监管)、局属各学校: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8〕32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县教体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现将《兰考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bet365提款时间 兰考县民政局
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兰考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6月20日
兰考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8〕32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 结合县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预期目标
(一)规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行为,减轻中小学生的课外负担,减轻学生家庭投入的时间和经济负担,发挥家庭教育的积极作用,营造学生快乐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杜绝在职在编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杜绝培训结果与升学挂钩。
(三)督促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提供培训服务,防止校外培训干扰素质教育进程,防止助长不当竞争歪风,促进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健康发展,成为国民教育体系的有益补充。
三、整治原则
(一)依法行政,维护稳定。从实际出发,坚持规范与发展相结合;既要摸清情况、查处违规,又要保护合法权益,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在全面梳理各类培训机构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整治,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
(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按照部门职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办)、县直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清理整治取得预期效果。
四、整治要求
(一)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二)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三)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四)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五)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六)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七) 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制度,从源头控制校外培训机构不良行为的发生。加强社会上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竞赛、评比、表彰等管理;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加强学校管理,推进学校课程改革,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消除社会对校外培训机构的需求。
五、任务分工
(一)在县委的领导下,建立由县政府牵头,教育、民政、人社、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全面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教育、民政、人社、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公安、消防、综合执法和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摸清情况,对存在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
(三)对于与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关的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由县教体局负责治理。
(四)对于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政策情况,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督查。
(五)县教体局负责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六)中小学校负责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六、实施步骤和方式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2018年6月底前完成)
1.建立工作机制。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以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及乡镇(街道)政府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负责组织开展治理校外培训机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教体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中心校、市场监督管理所、公安派出所、社区(村居)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领导小组,由中心校牵头,负责摸排、治理属地范围内的校外培训机构。
2.集中组织摸排。县治理领导组统一公布专项治理举报受理电话,乡镇(街道)治理领导组组织人员采取“地毯式”方式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摸清并梳理机构的名称、培训地点、审批(登记)机关、机构负责人、办学资质、师资情况、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人数及收费等信息。填报必须按照此次治理的要求,逐校逐项填写。
3.逐级汇总上报。县教体局牵头建立兰考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信息台帐,各中心校分别将乡镇(街道)的摸排结果分类别计入统一设计的校外培训机构摸排和处理问题台账表格,为全面整改提供依据。为方便群众举报监督,设立举报电话:
县教体局举报电话:0371--26996133
县民政局举报电话:0371--26997262
县人社局举报电话:0371--26997121
县工商局举报电话:0371--26996675 12315
各乡镇(街道)第一阶段摸底情况,由各中心学校于2018年6月底前报送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全面整改(2018年7月至12月)
1.分类实施整改。在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违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和整改方案,实行销账制度,督促逐一整改,对限期未能整改的校外培训机构,相关部门按照机构开展业务范围,依法依规处理。
2.建立公告制度。县教体局负责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整治期间,县治理领导组将组织专项治理实施情况督查。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2019年1月至6月)
各乡镇(街道)要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自查和复核检查,查漏补缺,确保完成专项治理任务。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合工作组将开展专项督查,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对措施扎实、落实到位、效果良好的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七、组织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领导组统筹指导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本次专项行动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由中心校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构,健全协同机制,落实部门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二)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行动任务,并依照管辖范围,指导下级部门做好相应的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国家、省四部门《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确保全面落实专项治理行动的各项任务。一是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县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行业管理,建立《兰考县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制度,会同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综合执法等部门和社区(村居),形成巡查发现、归口受理和分派协调、违法查处等各环节分工牵头负责、共同履职的机制。二是建立巡查发现机制。将治理工作纳入乡镇(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开展教育培训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日常巡查发现工作。三是建立归口受理和分派机制。建立由县和乡镇(街道)教育部门牵头的归口受理机制,对巡查发现或投诉举报的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并分派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四是建立违法查处机制。由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民政、教育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消防、综合执法等部门和社区(村居)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据法定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由乡镇(街道)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维稳善后工作。
(三)准确把握政策。县教体局和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部门关于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结合实际,完善审核标准,突出治理重点,不搞“一刀切”。对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发展素质教育、培训行为规范、手续完备的校外培训机构,要鼓励支持其发展,不能因为开展专项治理影响正常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培训等工作。同时要充分宣传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积极稳妥进行。
(四)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和乡镇(街道)中心校要依据计划实施步骤、时限、要求,明确工作分工,落实责任人。排查摸底要扎实细致,不漏死角。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清单要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意见和时限,对不能按期整改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处理,确保行动计划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五)积极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工具的作用,通过网络、电视等多种媒体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各学校要采取各种形式,向教职员工宣传政策,明确要求和责任,不断提高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同时也要借助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各种平台,充分宣传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积极稳妥进行。
附件:1. 兰考县校外培训机构调查登记表附件
2. 兰考县校外培训机构动态统计表
3. 兰考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调查统计表
4. 兰考县校外培训机构简明登记表
5. 兰考县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
附件1
校外培训机构调查登记表
培训机构名称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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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及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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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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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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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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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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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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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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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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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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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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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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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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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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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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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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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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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主要情况(主要包括培训机构招生对象、班次、培训内容、上课时间以及培训管理、收费标准、安全保障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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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与中小学生升学考试相关的等级考试及竞赛。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外语等)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